|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函知為因應高齡駕駛人換照年齡門檻下修,鼓勵診所申請為「高齡駕駛人換照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簽約之服務單位。 | 2026-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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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函知為因應高齡駕駛人換照年齡門檻下修,鼓勵診所申請為「高齡駕駛人換照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簽約之服務單位。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115年3月17日竹監駕字第1155008924號函辦理。 二、查現行高齡駕駛人換照制度自106年7月正式實施,屆滿75歲高齡者須至衛生所、簽約診所或合格評鑑醫院完成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後,始得換發3年有效駕照,並定期每3年辦理體檢(含認知)與換照。 三、因應高齡換照年限預計於115年5月下修至70歲,為確保本縣高齡者換照流程順暢,請會員踴躍申請為揭簽約服務單位,相關申請作業流程請洽交通部新竹區監理所承辦人蔡小姐:03-5892051分機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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