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 | 標題 | 發佈日期 | 點閱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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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請醫療院所檢傷及一般門診時,加強詢問清明連假期間,是否造訪國內人潮眾多之景點及場所等旅遊史資料,並落實通報採檢。 | 2020-04-14 | 968 |
| 2 | 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強化武漢肺炎社區採檢院所與基層診所醫療合作服務,完善社區採檢網絡電子轉診機制,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網絡電子轉診注意事項」,請醫療院所配合辦理。 | 2020-04-14 | 1172 |
| 3 | 全聯會函知為因應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已開放非健保特約醫事機構可申請使用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 | 2020-04-14 | 1198 |
| 4 | 全聯會函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3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662號令修正發布。 | 2020-04-14 | 1143 |
| 5 | 新竹縣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第一線醫護人員反映每日僅配發1片口罩與物資管理爭議,請院所妥處規劃。 | 2020-04-14 | 980 |
| 6 | 全聯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為保險對象順利調劑藥品,降低進出醫療院所可能感染的風險,重申藥師調劑業務。 | 2020-04-14 | 1119 |
| 7 | 全聯會函轉知衛生福利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配合防疫取消出國之損失補助作業須知」。 | 2020-04-14 | 1100 |
| 8 | 全聯會函轉知「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業經衛生福利部公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 2020-04-14 | 1149 |
| 9 | 全聯會函請衛生福利部釋示因COVID-19(武漢肺炎)基層診所醫事人員與確診個案接觸時,有配戴口罩或其他防護裝備,是否仍需進行居家隔離之必要性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回復。 | 2020-04-14 | 1173 |
| 10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中心訂定「疑似或確診COVID-19(武漢肺炎)病人手術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會員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 2020-04-14 | 1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