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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與會務訊息 Health Insurance & Meeting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收取「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自付差額上限金額,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2014-10-29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收取「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自付差額上限金額,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相關網址 www.tma.tw/meeting/meeting_02_info.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