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中央健保署104/4/23日健保醫字第1040033073號函「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新增診療項目建議」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現有診療項目修訂建議」,即日起支付標準增修訂建議,請依附件表格填寫後函送該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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