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中央健保署公告「103年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之第一大類以及健保收載未逾15年之第3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之生效日期,前業於103年3月20日公告在案,茲修正該等藥品之新健保支付價格自103年5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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